关于开展“医疗互助•情暖会员” 二次救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1-26 浏览次数: 319

滨州职业学院工会文件

                                

滨职工发〔202026

         










 


 


关于开展“医疗互助情暖会员

二次救助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根据《关于在全市工会开展医疗互助·情暖会员二次救助活动的通知》(中互滨字〔202010号)要求,为大力弘扬 “互助互济”精神,进一步解决医疗互助会会员因患病住院、患重大疾病、遭遇意外伤害等因素导致生活困难,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滨州办事处决定在全市开展“医疗互助情暖会员”二次救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次救助范围及条件

活动的范围是加入市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会员。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1.2019121日至20201130日期间会员因住院医疗、患重大疾病及遭遇意外伤害等原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工会医疗互助会报销后个人负担医药费15000元以上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2.2019121日至20201130日期间会员因家庭成员(限配偶或子女)患病住院、患重大疾病及遭遇意外伤害等原因,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工会医疗互助会报销后个人负担医药费30000元以上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二、二次救助需提供的资料

1.《2020年度“医疗互助情暖会员”二次救助活动申请表》(附件1)一份;

2.《出院记录》、《医院诊断证明》或《挂号证》复印件;自付医药费结算单或有关医药费单据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工会公章。

3.会员身份证及本人银行卡复印件(身份证头像面、银行卡正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一份;

4.会员家庭成员申请救助的,需提供会员与受救助人关系证明材料及受救助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相关要求

1.各二级工会要本着实事求是、好事办好的原则,广泛宣传,并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缜密筛选。

2.各二级工会将符合条件的会员申报资料纸质版、《2020年度“医疗互助情暖会员”二次救助活动汇总表》纸质版等有关材料于2020121500前送交院工会办公室804房间,电子版发送至zsb8131@163.com逾期不上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50891038103

 


附件1:2020年度“医疗互助•情暖会员”二次救助活动申请表.docx

附件2:填报“医疗互助·情暖会员”二次救助活动有关表格注意事项.docx

附件3:2020年度“医疗互助•情暖会员”二次救助活动汇总表.docx

 

 

                          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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